“姜柚,下周的《大咖面对面》,你来主咖。”
台长把一份文件甩我桌上,指甲涂得跟刚杀了人一样鲜红。
我头都没抬,正忙着抠键盘里卡住的瓜子皮。
“不去,让新人去吧,给年轻人一点机会。”
我敷衍道。
“机会?”
台长冷笑一声,“这机会给你,你都不一定中用。
看看嘉宾是谁。”
我掀了掀眼皮,目光落在文件最顶上加粗加黑的三个字上。
陆则言。
我手一抖,瓜子皮“啪嗒”一声,掉回了键盘缝里,卡的更深了。
我脑子里嗡的一声。
有那么几秒钟,周围同事讨论午饭吃什么的嘈杂声都消失了。
我只看见那三个字,像三个烧红的烙铁,直往我眼睛里烫。
陆则言。
这个名字,我五年没碰过了。
我穿到这本书里十年了。
从一个对剧情了如指掌的读者,变成了实实在在的路人甲姜柚。
我的任务很简单,好好学习,考个好大学,找个好工作,然后看着男女主甜甜蜜蜜,功成身退。
但我犯了个错。
高一那年,我看见了陆则言。
他当时还不是什么顶流,就是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。
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,靠在走廊栏杆上,手里捏着本英语单词,阳光落在他侧脸,睫毛长得不像话。
书里写他清冷、孤僻、不好惹。
我当时就想,这么好看的人,不谈个恋爱可惜了。
于是我开始追他。
送早饭,占座位,写情书。
全校都知道高二(3)班的姜柚,是陆则言的专属狗皮膏药。
他一开始不理我,后来被我烦得没办法,我塞给他的东西,他会吃,我跟他说话,他会回个“嗯”。
高三,我们在一起了。
在一起一百天,我们分手了。
我提的。
那天是他的生日,我撞见他跟书里的原女主站在一起。
女孩递给他一个包装精致的礼物,他没接,但也没躲。
那一刻,我脑子里的剧情“轰”一下炸开。
我这个路人甲,抢了女主的戏份。
剧情大神是会降下天谴的。
我怕了。
我怕自己最后真的像书里写的那些炮灰一样,下场凄惨。
于是我跟他提了分手。
我记得他当时的表情。
他没说话,就那么看着我,眼睛里像是结了冰,又像是有火在烧。
“为什么?”
他问。
声音都哑了。
我说:“玩腻了。”
我说出那三个字的时候,心脏像被一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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